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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有企业已经在香港上市,如果还想纳斯达克有所作为,请问有什么方式吗?
李祟瑞与全国工商联书业商会会长及秘书长合影 纳斯达克:类似于委托发行国债,在香港发行股票,同样可以纳斯达克发行。 慧聪网:谢谢您接受慧聪网采访。 注1:纳斯达克上市融资服务公司北京代表处简介:作为一间帮助中国企业到美国上市与融资的专业公司——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融资服务公司,1988年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2005年底,该公司开始进入中国市场,2006年3月按中国政府要求向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提供了5亿美元资金证明后,注册成立。据该代表处官方网站显示,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融资服务公司已经成功帮助十几家中国民营企业在美国上市、融资成功。(以上资料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融资服务公司北京代表处官方网站整理) 注2:反向收购(又称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收购一家壳公司(上市公司)的股份控制该公司,再由该公司反向收购非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使之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原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一般可以获得上市公司70%-90%的控股权。一个典型的买壳上市由两个交易步骤组成。一是买壳交易,非上市公司股东以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形式,绝对或相对地控制一家已经上市的股份公司;二是资产转让交易,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而控制非上市公司的资产及营运。(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政策研究室http://zys.mofcom.gov.cn/aarticle/co/200504/20050400032439.html) 注3:IPO:即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 注4:OTCBB 的英文是Over-The-Counter Bulletin Board,意即 “纳斯达克股市招示板”,实际上就是美国的“二板”市场。OTCBB与纳斯达克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它是一个会员报价媒介,并不是发行公司挂牌服务的市场;与纳斯达克相比较,它不能为上市公司发行股票,OTCBB既没有挂牌条件和标准,也不提供自动交易执行体系,同时不与证券发行公司保持联系。(资料来源:斯嘉马国际资本集团http://www.stramarkgroup.com/chn/faq/ipo_faq_010.htm) |